为加强中心物品采购、保管、使用管理、提倡厉行节约、减少积压和浪费,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益,制定本规定。
中心的物品种类包括办公用品、劳保用品、实训教学所使用的材料、工具、量具、刀具等。创新竞赛项目或临时活动所需的材料、元器件、工器具等。
一、物品的采购
1、申报与审批:
(1)、实训教学、创新竞赛项目或临时活动所需物品:由实训指导教师、竞赛指导老师、活动负责人提出物品需求清单,提交给技术主管会同仓库保管员,确定库存与需求短缺数量制定采购计划,填写物品采购单,交中心主任审批。
(2)、办公、劳保等物品:由办公室按中心人员规模、工作需要制定采购计划,提交中心主任审批。
2、采购程序
(1)、物品采购需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。
(2)、实训教学所需物品由实训教学部负责采购。其它项目、临时活动所需物品由项目或活动负责人负责采购。办公用品、卫生清洁工具、劳保用品等由办公室负责采购。
(3)、根据财务管理规定,物品采购一律用公务卡结算。
(4)大宗物品,需两人以上同时参与采购。
3、采购方式
(1)、定点采购方式:对于用量较大且用材较为固定的物品,如:钢材、工具、刀具等.选择诚信、质优、价廉的供货厂商,按照中心物品采购单供货。
(2)、分散采购方式:对于用量较小,临时活动或定点厂商没有的物品由各部门派人员外出采购.采购时货比三家,保证质量。
(3)、招标采购方式:对于大宗物品的采购,按照学校规定,必须采用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。
4、几点说明:
(1)、采购的物品供货商必须提供货物清单,标明价格、数量,开具正规发票,物品到货后一律办理入库手续。
(2)、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物品采购程序,不得擅自采购物品,凡未经审批的,不予报销。
(3)、采购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及时主动了解市场信息,廉洁自律,严格按照中心的要求采购物品。采购工作中发生不廉洁行为的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理。
(4)、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的,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;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本人负责赔偿,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。
二、物品的保管
中心的物品分为消耗品和非消耗品两类。消耗品:易损耗或报废的材料、元器件、办公用品等。非消耗品:有一定的使用周期,不易损坏的工具、量具、刀具,仪器、仪表等。
1、物品入库。物品到货后,采购人员与保管人员按照物品采购单核对物品种类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是否达到质量要求,共同验收,填写《入库单》,办理入库登记手续。
2、物品存储。仓库保管员按照岗位职责负责物品日常存储管理。
3、物品出库。物品使用人按需填写《出库单》,办理出库领用手续。消耗品按实际工作需要领用;非消耗品按以旧换新的方式报损更新。
三、物品的使用
1、按照“谁使用,谁管理”的原则,责任落实到人,使用人因调岗、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需办理物品交接或归还手续。
2、物品要妥善保管、规范使用,不得乱扔乱放,外借他人。精密工具、仪器要精心保护,使用后立刻妥善存放。
3、学生使用物品,要按设备(工位)或项目小组成套配齐。学生领用前要清点,交回时要验收。
4、因物品使用管理人监管不善,使用不当出现物品损坏、丢失等现象,由使用人按物品原价20-50%予以赔偿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。监守自盗、渎职等由违法犯罪行为的负法律责任。
工程训练中心
二〇二三年二月